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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纵容了校园借贷?

添加时间:2016-10-25 10:48:02 来源:中国法治

  最近,关于大学生借贷的话题成为大热,从最初的“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7万元债务”到“长沙某大学40余名学生陷贷款购手机骗局”,从“河南大三学生通过68名同学贷款107万元后‘因病休学’”再到“河南一大学生贷款百万终以命相赎”,类似的新闻事件是层出不穷。前几天,一则“大学生借款160万元参与赌博”的新闻又上了新浪微博的热搜榜。
  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南宁某高校大学生小陆以投资生意、分期套现、卖手机做生意等理由,向同学朋友们借款160万元后,在QQ空间发表了一条“因赌博无力偿还以命还款”的说说作为“遗书”后失联,但据可靠消息,小陆其实并未自杀,而是已经连夜搬家,不知去向。这可把借钱给他的同学们给害苦了,他的同学给他的家人联系,小陆的母亲称小陆“已去天堂”,而且还怪罪是同学借钱给小陆才害的他自杀。但诡异的是:当时小陆向他们借钱时,同学们也表示过怀疑,还是小陆的妈妈曾经向他们做过担保,大家才相信小陆具有偿还能力,最终把钱借给了他。
  话说,对每个月拿固定生活费的学生们来讲,这平均每人一万多的借款放心的借出去除了财力也是需要莫大勇气的啊。说到这,如今的“债主们”也是有苦难言,大家之所以相信小陆是基于两点:第一,之前小陆不仅及时偿还了借款而且给与了一定回报;第二,大家在表示怀疑的时候,小陆的妈妈曾做过担保。至于财力,唉,有的同学甚至是从网络信贷上借的钱。
目前虽然不能确定小陆的自杀是否属实,但是满满的套路跃然纸上啊。如果小陆确已自杀身亡,那么同学们只能搜集证据证明陆母提供了担保予以起诉,而如果当时小陆母亲的担保只是口头上表示的,这个哑巴亏也只能“各人种的苦果各人吞”了;如果小陆并未自杀,那么小陆和其母则有可能涉嫌诈骗,应由公安部门予以立案处理了。
  据悉,仅半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大学生因“校园贷”引发问题的案件就有13件,涉及大学生人数500余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这还是“160万”热点发生之前的数字。如果说校园借贷在2011年、2012年处于萌芽期,2013~2015年疯狂发展、情况混乱,那么2015年下半年至今,在不少省份和高校已经出现很多乱象甚至引发多起命案。
  类似的案例一起接一起的发生,悲剧一个又一个的上演,难道我们不该去深思其中原因吗?思考,有吗?有!诸如: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指出,“校园贷”贷款平台应加强风险把控;有心理学家指出,贷款消费的理念已蔓延进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对于风险难以防范,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没错,我们的法律对此存在漏洞,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也有待提高;所以众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解决办法:比如要求借贷平台在审核方面严格把关,或是呼吁以《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为基础建立更详细的法律法规。
  但是除此之外呢?
  为什么没有人问:一个读大学的孩子动辄可以拿出几十万元来放高利贷,这说明什么?我想,这除了说明家长很能赚钱,还说明了家长有赚钱的本事却没教育孩子的能力和责任心。为什么没有人问:我们的孩子在最该学习的时候满脑子想着如何赚钱,这是不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这个社会拜金风气盛行还是我们的教育理念出现了偏差?如果说大学生赚钱难置褒贬,那么将赚钱的途径锁定为给同学“放高利贷”,是应该批评这些年轻的娃娃们赚钱的途径不磊落呢还是应该责备他们侮辱了情谊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的品格?
  所以说,到底是谁纵容了校园借贷悲剧的发生,这背后的深刻原因又该怎样反省,仅仅是政府的监管和借贷平台的责任吗?我想,教育的责任才是更应该引起注意的,而教育之责,做父母的是不是更应当自省一下?
 

责任编辑:王丽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