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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启动可通过网络微博手机客户端途径参与

添加时间:2013-11-20 16:09: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联合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据悉,“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竞赛答题内容以2013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竞赛答题重点内容。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竞赛具体规则、奖项设置等事项届时将在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以及各协办单位网站上公布。网络答题部分设优胜奖100名、参与奖500名,竞赛活动结束后,以公证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并在中国普法网公布获奖名单。微博答题部分设参与奖600名,每周两次在答题正确者中由系统随机抽取,获奖者名单即时公布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答题部分设优胜奖若干名,根据每周答题情况确定获奖者,竞赛期间网友可随时查询自己的成绩排名。同时,还将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公布优秀组织单位奖名单。

    司法部等三部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参加这次活动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各地普法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等互联网站参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实际效果。

    据了解,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自2006年举办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到广大网民欢迎,已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普法品牌活动。为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利用新媒体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今年的竞赛活动除网络答题,即登录中国普法网活动专题进行答题的形式外,特别推出了微博答题和手机客户端答题两种参与形式。参与微博答题的网友,关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中国普法),答题并转发当期赛题并@3个微博好友,即可参与抽奖。参与手机客户端答题的网友,登录中国普法网活动专题,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至移动终端即可参与活动。

    此次活动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部消防局、法制日报社承办。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普法网、法制网、新浪网、腾讯网、公安部消防总局网站协办。此外,参与活动的网站及媒体包括: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本次竞赛活动手机客户端等。

 

 



 

 

责任编辑: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