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消息,目前,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内蒙古自治区包含在内。
联网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记者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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