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倡廉 警钟长鸣 

学校举办2020年度第三场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添加时间:2020-12-18 15:51:02 来源:新闻中心 阅读: 记者:宋晓慧 摄影:汤晓文 摄像:郭文兵

12月17日下午,根据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学校在西区8号教研楼报告厅举办第三场2020年度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哈斯巴根作了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的专题讲座。

讲座中,哈斯巴根以《严守道德底线 增强廉洁教育 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为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典型案例解读、党员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之路原因分析以及严守道德底线、增强廉洁意识三个方面,通过列举自治区部分高校以及我校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结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作了专题辅导。

哈斯巴根指出,高校领导干部作为青年大学生的教育者和领路人,违法违纪问题引人注目,影响恶劣。他建议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树立红线意识,实事求是,严守党规党纪,遵守纪律法规;要对少数干部、教师出现的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深刻反思,严肃指出,坚决纠正;要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中,重视微腐败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防微杜渐,不使小节变成大恶。

讲座内容生动,案例典型,教育意义深远,在深入浅出地剖析问题根源的同时,做到了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极少数来警示教育大多数,既紧盯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

部分处级干部和各学院、教辅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辅导员、科研秘书等28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据了解,学校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态度坚决,实施力度大,制度比较健全,警示比较到位。在自治区高校纪委机构改革中,按要求及时成立了相应的监察专员办公室,同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如今学校纪委的机构已经健全,并拥有监察部分权限,工作范围也逐渐扩大。学校已经持续开展了两次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以全员、全覆盖的形式,开展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六次全委会作出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以案促改的工作部署的学习解读,旨在通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坚定信仰,坚守初心,自觉保持清正廉洁,踏实工作,勤奋进取,一起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学校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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