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与内蒙古石化院签订《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3-04-22 01:26 来源:理学院
近日,在理学院分党委书记赵树林、院长闫祖威的带领下,学院一行8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参观。双方签订了《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还就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大学生实习等方面的具体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
理学院一行与内蒙古石化院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双方以联合培养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优势和内蒙古石化院的研发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的优势,针对内蒙古石化院的高精仪器设备与社会科研力量进行资源共享、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结束后,理学院一行在内蒙古石化院李强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检验室,对检验室的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技术能力、检验项目、技术参数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现场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
理学院与内蒙古石化院的合作,将为共同探索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大学生就业起到推动作用。
理学院一行与内蒙古石化院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双方以联合培养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优势和内蒙古石化院的研发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的优势,针对内蒙古石化院的高精仪器设备与社会科研力量进行资源共享、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结束后,理学院一行在内蒙古石化院李强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检验室,对检验室的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技术能力、检验项目、技术参数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现场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
理学院与内蒙古石化院的合作,将为共同探索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大学生就业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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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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