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院举办系列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
添加时间:2012-11-19 01:05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1月15日晚,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主办的“英美法与大陆法:亲历者的分享与述说”专题学术讲座在东区逸夫楼502教室举行,来自学院法学专业各个年级的100多名同学聆听了讲座。
担任主讲嘉宾的是任职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李艳法官和王海莹法官,她们硕士阶段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其中,李艳法官在2011-2012年曾赴香港城市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获得普通法硕士学位;王海莹法官攻读硕士期间曾赴德国汉堡大学学习,并获得汉堡大学欧盟法硕士学位。
讲座中,李艳法官以翔实的英文课件和生动的判例讲解,从英美法的经验路径和法律推理、普通法的意涵及其与大陆法的分疏、法治(Rule of Law)的形式意蕴和实质考量、普通法传统下的遵循先例原则和判决终局性原则、法官造法等几个方面做了比较阐述。王海莹法官系统、详细地介绍了欧盟法的历史渊源、适用特点及其作为“超国家法”与传统的国家法的不同之处。两位法官还与同学们分享了她们在域外学习生活的经验和体会,并鼓励同学们珍惜在校时光,努力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两位嘉宾都作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本次讲座是学院根据法学专业双语授课的特点,精心组织的系列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的第一场。系列讲座的举办旨在活跃专业学术氛围,有效激励双语法学专业各年级同学的学习热情。
担任主讲嘉宾的是任职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李艳法官和王海莹法官,她们硕士阶段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其中,李艳法官在2011-2012年曾赴香港城市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获得普通法硕士学位;王海莹法官攻读硕士期间曾赴德国汉堡大学学习,并获得汉堡大学欧盟法硕士学位。
讲座中,李艳法官以翔实的英文课件和生动的判例讲解,从英美法的经验路径和法律推理、普通法的意涵及其与大陆法的分疏、法治(Rule of Law)的形式意蕴和实质考量、普通法传统下的遵循先例原则和判决终局性原则、法官造法等几个方面做了比较阐述。王海莹法官系统、详细地介绍了欧盟法的历史渊源、适用特点及其作为“超国家法”与传统的国家法的不同之处。两位法官还与同学们分享了她们在域外学习生活的经验和体会,并鼓励同学们珍惜在校时光,努力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两位嘉宾都作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本次讲座是学院根据法学专业双语授课的特点,精心组织的系列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的第一场。系列讲座的举办旨在活跃专业学术氛围,有效激励双语法学专业各年级同学的学习热情。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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