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添加时间:2014-12-03 15:17 来源:
12月1日12:00,为庆祝十二月四日被定为“国家宪法日”,我院于东区美食广场举办了“热烈庆祝十二月四日被定为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参与本次活动的有我院党委副书记李金华老师、分团委书记张美英老师、学生辅导员林森老师、杨慧芳老师,以及我院分团委全体成员。
为更好地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学院分团委成员首先为过往同学们发放了依法治国及大学生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单,然后通过在条幅上签名让师生们对宪法日留下深刻印象。我校的学生积极热情地参加了本次活动,仔细阅读宣传单上的内容,并在条幅上认真写下了名字。这使我们坚信:祖国的美好明天绝不只局限于语言上,更需要将行动落实到生活中,作为当代大学生,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以滴水汇涌泉,共同创造祖国的美好未来。
本次活动的开展,使我校学生更加深入了解认知了法律内容,引导同学们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本次活动也使得“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刘玉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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