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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添加时间:2011-08-24 16:14 来源:新闻中心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党字[2011]22号),对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工作突出、效果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2006-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五五”普法期间,校党政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认真扎实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治校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任务要求,学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识和肯定。2008年,校党委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普法办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米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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