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4-04-30 16:24 来源:新闻中心
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2年12月29日)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保持和发扬我校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术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术道德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规范,是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证,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校是一所有着优良学术传统,学风严谨的高校。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铸就了光荣的革命传统,为我们留下了“团结、求实、博学、创新”的优良校风。近年来,高等教育呈加速发展态势,我校的发展也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学术研究成果丰硕。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由于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当前在我校学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如,硕博士论文抄袭率较高、一稿多投等。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学术风气,而且阻碍了学术进步,损害了学术形象,对学校的发展和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
    二、加强自律,维护学者和学术尊严
    2.树立法制观念。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禁止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方便谋取私利。
    3.正确行使学术权力。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学术民主,客观公正、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杜绝权学、钱学交易等腐败行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积极扶持青年科研工作者。
    4.具备强烈的学术责任感。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要甘于寂寞、淡泊名利、力戒浮躁、潜心钻研;要加强学习、深思勤作,厚积薄发;要追求卓越,出精品,出上品;要加强团结、和谐合作,在学术研究中相互切磋,共同进步。
    5.强化学术自律意识。要从个人做起,恪守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实现自我约束。
    6.保持自由独立之品格。要反对学霸作风,尊重但不迷信学术权威;在各种学术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情;在物欲诱惑面前,坚守自己的学术良知和独立品格。
    7.积极开展学术批评。健康的学术批评是净化学术空气、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勇于开展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自我批评。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和争鸣。
    三、建章立制,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8.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要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改变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各学院建立完善符合各学科特点的分类学术评价标准,推广同行评价和优秀成果代表作制度。各有关职能处室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关学科评估、职称评聘、项目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的评价体系。实行评审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和专家信誉制度,建立评审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
    9.建立和完善人员聘任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要逐步完善岗位分类分级体系,按照“因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学校、学科和岗位的不同特点,坚持公正规范的评价程序。
    10.建立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学术道德问题举报奖励制,严格监督各种学术不正之风,凡举报属实的,酌情给予奖励。学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11.建立学术道德奖励和惩处制度。要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标准制订、情况调查、考核评议等工作,促进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对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科研人员,要广泛宣传和表彰;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视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四、强化措施,确保学术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12.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术道德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学术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
    13.树立有利于学术道德建设的政绩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教育和科研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避免急功近利。要定期对本部门的学术道德建设进行自查自纠。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学术道德的楷模。要把学术道德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4.加强学术道德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学术道德教育,明辨是非,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旗帜鲜明。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要将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15.营造学术道德氛围。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宣传栏、网络等作用,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
    16.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以下七类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检举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保护。要严格区分学术不端与不同观点争论的界限,鼓励创新。
    17.加强对学术出版的管理。要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积极探索建立作者和审稿人双向匿名的审稿制度,从出版与发表的环节上,堵塞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和抄袭剽窃的漏洞,切实把好学术成果的出口关。
    18.各单位要把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整体工作之中,切实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我校学风、教风、校风建设。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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