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将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科研秘书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俊宝
副组长:芒来、王春光
成员:吕清禄、郑培亮、赵柏峰、牟献友、刘廷玺、杜健民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人事处、科技处负责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岗位聘任条件、工作程序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和聘任工作,三、四级科研秘书岗位的聘任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内农大校发〔2013〕7号)》文件执行。各单位组织对申报资格的审查、研究,提出拟聘意见,于2016年1月12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报人事处。
2、经学校科研秘书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发文。
三、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丽君
联系电话:4304788
电子邮箱:nmndkjc@163.com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科研秘书岗位设置表
3、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请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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