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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1-08 09:05 来源:人事处 通讯员:德力格尔

各处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将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科研秘书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俊宝
  副组长:芒来、王春光
  成员:吕清禄、郑培亮、赵柏峰、牟献友、刘廷玺、杜健民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人事处、科技处负责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岗位聘任条件、工作程序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和聘任工作,三、四级科研秘书岗位的聘任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内农大校发〔2013〕7号)》文件执行。各单位组织对申报资格的审查、研究,提出拟聘意见,于2016年1月12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报人事处。
  2、经学校科研秘书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发文。
  三、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丽君
  联系电话:4304788
  电子邮箱:nmndkjc@163.com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科研秘书岗位设置表
3、科研秘书岗位聘任申请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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