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农业大学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不参加笔试环节的博士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英语水平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区旧教学楼218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可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下午,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告知面试使用语言。
(九)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十)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13081541717。
二、面试
(一)面试
1.面试工作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27日
3.面试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
具体面试时间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试讲满分为50分,时间15分钟。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50分,时间5分钟。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问答成绩。
应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
应聘博士岗位专任教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其他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
5.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科目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使用蒙古语答题的,每题回答完毕并表示没有补充内容后,由翻译人员现场翻译(翻译时间不计算为考试时间),然后由考官现场打分。
7.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加盖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组织考生按应聘岗位分组进行抽签决定参加面试顺序,并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未参加抽签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在侯考室内,由工作人员向应聘人员宣读《考场纪律》。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参加面试,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表须由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分别签字确认。主考官宣布成绩后,应聘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1.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472-8880670
监督电话:0472-8886230 0472-8880671 0472-8886215
主管部门:内蒙古农业大学
监督电话:0471-4309305
监督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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