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内蒙古农业大学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2015-07-26 12:38 来源:党政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于2015年1月19日至2月17日对我校进行了巡视,3月30日就巡视情况向我校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问题和建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经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促进整改责任落实,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经校党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不具体问题。校党委规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体系,考核评价量化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5月8日,学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举措。校党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学期至少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开展1次廉政谈话,以表格形式记录谈话时间、内容及人员,并在年终学校领导班子会上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专门汇报。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印了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通过案件查办,对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长期不在岗并同时在我校和其他单位领取工资的教师王金龙给予了开除公职和党籍处分,并给予所在学院的领导班子全校通报批评,给予该学院院长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学院党委书记和1名副院长全校通报批评。完善约谈和诫勉谈话制度,对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的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大往来账清理力度。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强化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学校《经费支出审批办法》和《预算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基建、维修、科研项目、设备及业务费等暂付款。截至2015年7月24日,已清理暂借款5101.04万元,其他暂借款正在清理推进中。应付款已清理1092.28万元,除质保金、预收教材费和校园卡预存款等3190.08万元不需要清理外,剩余733万元正在清理中。
  二是落实收入不实问题。对2009年至2014年学校收到的鄂尔多斯财政局、中国医学科学院等12个单位转来的科研费40.6万元,财务处已通过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项目名称、资金用途、项目负责人和校内查找等方式,已全部落实。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解决部分印刷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通过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和学校管理办法,管控资产购置和验收环节,杜绝未审先购或不按规定购置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解决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修订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建立了财务处与国资处定期对账制度,防止固定资产不入账。新建学生公寓A-1楼于2015年4月完成决算,已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入账。
  五是全面核实房屋资产账表,解决房屋资产账表不符问题。对决算审计的,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做决算审计的,已核对出部分未决算数据,正在整理决算资料。
六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挤占科研项目管理费等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及结余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和《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3、关于新校区建设存在诸多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协调解决未批先建问题。通过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学校正加快补办相关施工许可证手续。目前,已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安全监督书、工程质量监督书和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二是协调处理违规分包问题。学校已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通报了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意见,查清了问题原因,督促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其内部管理办法进行了整改,规范了其内部合同管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工期。学校于2015年4月28日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生命科学实验楼施工验收。至此,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是全力解决工程投资超概算问题。已向自治区发改委作了汇报,正在通过工程结算形成概算调整报告,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等部门审批调整概算。组织承包单位、工程审计事务所等部门,整理完善了相关决算资料,目前正在工程结算审核中。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四风”整治还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的治理。学校主要领导在巡视反馈意见处级干部大会、党委会、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会、党风廉政建设会等各类会议上,多次强调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凡有违反此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关于校领导公务用车的补充规定》和《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了校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对部分二级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清理,收回乳制品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资产经营公司等3家单位的5辆车交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节假日期间,对没有执行公务任务的车辆进行了定点封存。
  2、关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结合“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解决学校摊子铺的过大,顾此失彼,没有突出农大优势特色的问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农牧林业建设的需求,学校确定了强化内涵建设、注重质量提升、突出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以草原畜牧业特色重点学科为主体的学科专业群,重点建设好草学、农业水土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重点学科。实施“招生、培养、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对连续两年报考率和初次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减少招生或隔年招生甚至停招,今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停止招生。结合学校科研实际和行业需要,研究制定了硕士点动态调整机制相关办法。
  二是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共用,解决重复购置设备和仪器的问题。组建统一的购置仪器设备论证机构,制定了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管理方案》。
  3、关于作风不够扎实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建设。制定了学校《党政领导定期接待大学生制度》和《学生与校级党政领导面对面活动方案》,每学期将举办3次,已于4月28日、5月29日、6月24日开展了三次“学生与校领导面对面”活动。正在制定教职工与校级党政领导面对面活动方案。
  二是提高机关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将机关党总支重新划分为3个总支,缩小规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机关内部实施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全校开展了“机关党支部与学院教工、学生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使机关的服务工作得到了延伸。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和跟踪问效机制。严格执行学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了学校《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
  四是加大对项目生(三本生)培养力度,开展了三本生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实施弹性学制,实现三本生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增加应用型拓展课数量。改革考试方式,强化学习过程评价。
  五是在办学实践中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问题的统一。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制定了《民族预科生培养方案》;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正筹备召开学校实践教学工作会议。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启动资金项目”100万元,资助10项成果转化课题。
  六是建立新上项目论证评估机制,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瑞士马利克管理中心交流合作项目进行深入总结,形成了《内蒙古农业大学与瑞士马利克管理中心交流合作回顾报告》;将《内蒙古农业大学马利克超级Syntegration结果报告》制作成了光盘,分发给校、处两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经管学院已经将马利克管理理论与分析方法纳入该学院管理学科建设和本科教学中。
  三、关于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修改完善了《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推动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党委(党总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主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4月中旬,召开了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述廉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引导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一岗双责”。5月8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别与所在科室、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传到班子成员、传到支部、传到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整了纪委书记工作分工,明确纪委书记聚焦执纪问责主业,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校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的职责定位,完善了校纪委委员联系单位制度。开展了对违反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婚丧嫁娶等方面的专项督查。认真学习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开展了党性修养、业务知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集中培训。
  二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举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廉政教育专题报告,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观看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宣传教育片。利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王金龙违规违纪等典型案件,开展了警示教育。
  三是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对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信访件均已办结。制定了学校《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暂行规定》。
  四、关于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标准、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

根据2006年自治区编办下达的我校机构和干部职数的有关规定,重新核查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资料,对我校选人用人标准和导向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分析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处级干部聘用实施方案》。今后在选拔干部中,将注重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专业、性别、民族、职称、学历等因素,力争干部队伍在专业结构等方面趋于合理。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定了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计划、教授委员会委员培训计划。召开了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编印了《内蒙古农业大学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材料汇编》。
  二是完善处级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按照“限高提低、缩小差距”的原则,调整了校内津贴分配办法,正处级以上行政干部全年核减校内津贴5800-8300多元;副处级以上“双肩挑”干部在聘期内只能选择同一类岗位的校内津贴,促使“双肩挑”干部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对未执行请销假规定的5名处级干部扣发了半个月岗位津贴;对在2014年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国资处和外国语言学院等4个单位的10名处级干部和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3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2位校领导给予了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三是加强在编人员管理和人才招聘工作。完成了121名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制定并执行了工资、津贴发放按单位公示制度,修订了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暂行规定》,完善了《教师考核录用暂行规定》,制定了《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3、关于执行职数编制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校党委针对超配机构、处级职数和低职高配问题,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编办(内机编发〔2006〕73号文件)核定的职数,重新核定了机构数和干部职数,制定了处级机构和处级干部调整方案。干部调整涉及的机构和干部多,调整的力度和难度都很大,校党委以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为出发点,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工作活力为根本目标,注重深入调研,掌握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动态;注重全面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充分理解并支持干部调整工作;注重班子集中决策,依靠班子集体智慧解决问题。根据实际,校党委分六步分批推进干部调整工作。第一步,对年度考核测评相对靠后的“双肩挑”干部,通过做思想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业务岗位;第二步,对巡视中发现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免职;第三步,对重点实验室、定位站等科研院所不再列入处级机构,所属处级干部,不再列入处级干部管理;第四步,对撤并机构和超职数单位的干部,进行安排、交流和调整;第五步,对学院“双肩挑”的副院长,部分转入教学岗位;第六步,对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调整。广大干部顾大局、识大体,充分理解和支持校党委的决定,机构和干部超配问题得以顺利进行。截止2015年7月23日,处级机构由53个精减到46个,共减少超配机构7个;处级干部由182人减少到144人,共消化超配处级干部38人,其中转到教学、科研、业务岗34人,免职4人,降职10人。
  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发布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信的方式,于2015年8月24日前,向校党委提出。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收  
  邮编:010018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王丽
阅读:

上一条:关于李立峰等科级干部聘任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刘文俊等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