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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础津贴标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0-10 16:53 来源:党政办公室 通讯员:安达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35号)文件规定,对《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标准调整方案》(内农大校发〔2015〕7号)中的基础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具体文件内容已发布在党政办公室网页校内发文栏目。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5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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