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16年、“十三五”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报送单位,包括各职能部门和教辅机构,各教学单位不作要求。
二、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以下要求,抓紧起草并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总结中所涉及的数据为截至2015年底预计数,并分别与2014年进行比较。
(二)对2015年本部门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进行概括叙述,并简要说明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本部门2016年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及工作安排。
三、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和信息网络中心在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的同时,还要报送修改完善后的“十二五”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工作安排,其他部门不作要求。
四、材料成稿后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于2015年11月2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文件报送党政办公室406室,电子版发送luguanjun@imau.edu.cn。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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