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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各类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3-13 17:18 来源:党政办公室 通讯员:路冠军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档案馆从3月23日开始接收各单位2014年度各类档案资料并进行归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和各类档案管理细则(见档案馆网页)有关要求,将应归档的各类档案资料收集齐全,进行分类整理,并填写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安排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按照排定日期到档案馆进行归档,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归档时间,请提前与档案馆联系。归档材料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各单位如有需要归档的电子文件,请将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一并归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只归光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材料和光盘应全部归档。
  4、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移交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要求,即只可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和档案专用签字笔书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均应重新处理后归档。
  5、档案是持续记录学校办学历史、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意识,深刻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若干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归档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6、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干部要将在原工作岗位上形成的重要资料整理后移交给原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也可直接移交到档案馆。
  7、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归档,校医院的病历档案以及农大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的教学档案自行归档,其它档案移交档案馆归档。未尽事宜请与档案馆联系,电话:4303286(3289)、4309286。
 

  附件:1.归档时间安排表   2.档案移交(接收)目录登记簿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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