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我校享受门诊医疗照顾人员门诊费用补差结算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2-25 09:56 来源:校医院 通讯员:沈燕
享受门诊医疗照顾的教职工:
自2014年3月16日,自治区本级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正式启动金保工程医保网络系统结算。医疗照顾人员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15日期间遗留部分定点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限额有结余的医疗照顾人员可进行补付,具体补差报销通知如下:
一、交付门诊医疗有效票据的时间:
2015年1月4日—1月9日
二、交票地点:校医院三楼医保科
三、门诊医疗有效票据的要求:
(一)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15日期间的门诊医疗有效票据(附诊疗、药品明细;如有CT、核磁共振,须附CT、核磁共振报告单),划医保卡支付的票据不予报销。
(二)携带医疗证历本。
内蒙古农业大学医院
2014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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