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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5-05 19:28 来源:新闻中心

全校师生员工:
    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自治区人大民侨外委、自治区民委决定开展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主题,展示我区《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及普及、执法等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总结。
    二、征文对象
    全区民族法制工作者、开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专业的各大中专院校的广大师生,以及全区其他干部群众。
    三、征文要求
    (一)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史料详实、文字精炼、语言生动(图文并茂更好)、需原创作品(蒙汉文皆可)。
    (二)体裁不限、人称不限,篇幅5000字以内。
    (三)文章建议使用word文档,格式为标题、作者姓名、正文。文章末尾请注明作者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四、征文评选与奖励
    评选活动设一等奖3名,奖金每篇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每篇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每篇2000元。并设纪念奖及优秀组织奖。
    五、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一)征文截稿日期为6月28日。
    (二)经评审委员会及评审组评定后,8月中旬起在自治区各大报刊杂志及自治区人大及民委门户网站公布获奖结果,并刊发获奖文章。
  
    注:征文将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组织报送。请作者将正文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邮箱
nndxuan@imau.edu.cn,注明“征文”字样,联系电话:4309384。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5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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