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及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程序
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见《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于2014年6月3日前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一式三份)、评分表、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若推荐的教师多于1人,须按评选结果排序)交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nndspk@imau.edu.cn,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三、评选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组织,严格按评选条件和指标体系进行评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保证评选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试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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