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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2-15 13:57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3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3]246号)和《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我校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尽快将文件内容传达到各位教师及符合条件的学生。并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严格按照要求推荐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具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基本情况及安排 

(一)选派规模:全国选拔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1350名。 

(二)选派类别:1.高级研究学者;2.访问学者;3.博士后;4.博士研究生;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硕士研究生;7.联合培养硕士生;8.本科插班生。 

(三)选派办法:符合国家和学校申请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学校审批;请各学院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拟推荐的人员名单(即内蒙古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管理科。待学校审批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四)申请方式:学校已批准申请的人员,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sc.edu.cn)查阅《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和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说明;并按照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要切记报名登陆户名和密码,不要重复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的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的“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并将申请材料,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要求整理装订,纸质的申请材料需交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需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由学院负责填写好密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管理科。
(五)受理工作时间及安排:申请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请认真查看所申报的项目要求及申报时间,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所报纸质材料务必于网上受理申请时间结束前5日送到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管理科。
特别注意:今年申请受理时间有较大的调整,请各类申请人员务必认真查看所申报项目的时间。
(1)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5-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5)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至5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30日,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4月6-20日,8月公布录取结果。
另外,全额资助留学项目申请人员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全额资助项目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办理派出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申请。 

 

 

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及安排 


(一)2014年我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2)访问学者;(3)短期研修生。
(二)申请该项目的人员,须是已经列为我校2013—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培养计划的教师。申请人员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才能按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有关要求于2014年4月6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有关出国留学详细信息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2014年西部及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查询下载。
(三)申请人员需将网上报名提交后的打印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按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要求整理装订,其中一份申请材料需要学院审核、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领导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只签署意见不签字盖章,由学院负责填写好密封后于2014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管理科。
(四)“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 2014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申报西部项目4个子项目,无需提交邀请函;但是申报条件有专业、职务和级别要求,申请前需查询该项目选派办法。
2. 科研团队申报:各学院拟申请以团队形式申报时,项目组成人员应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是在同一课题下,同一时间,派到同一国家、同一大学或同一单位。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函。项目组长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单独提交项目组具体科研成果情况说明、留学研修计划及赴国外进行科研合作拟取得的预期成果。待联合评审通过后,须在留学期限有效期内同时派出。
3. 2014年申报西部项目人员外语水平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三项硬性条件之一或托福、雅思及其他语种水平考试达标成绩。具体情况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查询项目选派办法。
4. 外语培训:(1)参加我校教务处组织的西安外国语大学英语高级培训班;(2)自治区教育厅在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举办的高等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脱产培训班。培训时间拟定为2014年3-6月期间。(3)申请人员可自行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和10月的中旬。报名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yx.imut.edu.cn/content.asp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网页进行查询。
5. 西部项目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申请人员一定要做好时间上的安排,录取后必须在两年之内派出,不得无故放弃。
各类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http://www.nmgov.edu.cn/
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jwc.imau.edu.cn/ 

 

项目咨询电话:
李老师4301337  孙老师4307244  高老师4307931
电子邮箱:nndspk@imau.edu.cn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3〕246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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