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3〕67号)的具体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四、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倡勤俭文明过节的风尚,杜绝铺张浪费。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值班安排,单位领导要带班,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尤其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各单位分别于放假之日3天前将值班安排表一式两份报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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