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9-13 11:26 来源:校医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内医保办字[2012]16号文件关于《办理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报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所需材料
1、《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
2、近期的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
住院病历出院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1日前,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就诊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复印病历包括病历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等,医保局将对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去相关医院进行核对。
3、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4、《医疗保险证历》。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17日——9月30日
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春慧
联系电话:4311629 1629(内线)
一、报送所需材料
1、《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
2、近期的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
住院病历出院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1日前,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就诊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复印病历包括病历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等,医保局将对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去相关医院进行核对。
3、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4、《医疗保险证历》。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17日——9月30日
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春慧
联系电话:4311629 1629(内线)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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