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9-13 11:26 来源:校医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内医保办字[2012]16号文件关于《办理201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报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所需材料
    1、《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
    2、近期的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
    住院病历出院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1日前,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就诊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复印病历包括病历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等,医保局将对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去相关医院进行核对。
    3、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4、《医疗保险证历》。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17日——9月30日
    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春慧   
    联系电话:4311629   1629(内线)
责任编辑:彭静
阅读:

上一条:2012级新生上网账户及邮箱注册通知

下一条:关于为享受保健人员报销门诊医药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