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7-10-12 10:45:00 来源:

各党总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处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今年秋季举行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考试时间
  考试在2007年10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会议表安排。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出版社)的上篇、中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问答》(法律出版社)中的基本内容;
  考试形式:集中、限时,开卷(50岁以上)和闭卷(49岁以下)。
  四、考试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干部以集中或自学方式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考试期间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予准假外出,对确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将缺考人员名单于考试时间三日前报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备案,以便安排补考。对于擅自不参加考试的干部,不予补考。领导干部考试成绩作为使用干部和年度实绩考核的依据,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评优。


                                      内蒙古农业大学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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