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26 11:48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精神,现拟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真正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群众公认的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具体标准见附件。自治区推荐教育部的名额是不超过2人,要求各地各高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每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没有符合条件可不报。并务请于5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按通知要求报送宣传部。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4309384,邮箱:499737356@qq.com。
党委宣传部
5月25日
责任编辑:王颖 审核人:王忠东
阅读:
阅读:
-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先进事迹样例.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