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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新报】最想留下眼角膜 李菲遗愿落空

添加时间:2013-05-08 17:25 来源:新闻中心
    转载于《北方新报》2013年5月6日第14版报道  记者:郝儒冰

    “经过家人近1个月的奔走,身患恶性淋巴瘤的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李菲,如愿在《呼和浩特市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签字……4月30日,他带着捐献眼角膜的遗愿,离开了人世。
    然而,李菲死后,其眼角膜却因种种原因被拒绝捐献,给家人留下了深深地遗憾。”
    最完整的遗言
    4月30日8时,李菲平静地躺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和少乡庄子村家中的病床上。母亲刘桂英发现他一动不动,上前探手一试,李菲已经气若游丝。
    刘桂英急忙拨通了120急救中心,他想送儿子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当时不是为了抢救孩子,我们也知道没戏了,只想联系医院及时给孩子摘取眼角膜。”事后,刘桂英红着眼圈说。
    2个月前,李菲在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献,志愿死后捐出自己的眼角膜。
    根据协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正是眼角膜利用单位。刘桂英称,儿子死前没来得及与家人做最后告别,捐赠眼角膜是儿子生前最完整的遗言和唯一的愿望,家人很想为他实现。
    志愿者死后的六个小时被称为眼角膜摘取、冷冻的黄金时间。
    4月30日9时许,一辆救护车来到李菲家中,医护人员查验李菲生命状态后,认定李菲已经死亡。但因“救护车只接受急救患者,而非遗体”,医护人员建议刘桂英联系殡仪馆拉人,随后空车离开。
   刘桂英说:“当日,我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医生金高娃打电话,金高娃在电话表示‘先送到急诊室’。”在刘桂英反对后,金高娃半小时后又给刘桂英回了电话,以“一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没有眼库,二是你儿子的眼角膜可能病变,不能用了”的理由,拒绝接受李菲眼角膜。
    当日11时30分许,一辆来自殡仪馆的车拉走了李菲的遗体。
    五四青年节这天,李菲的遗体在火葬场进行火化,亲人和师友为他送行,并决定于下周末将李菲的骨灰带到他曾致力环保工作的锡林郭勒草原埋葬。
    “没能完成儿子生前唯一的遗愿,就再为儿子做一点儿事。”刘桂英这样想。
    多方帮忙申请
    今年3月9日,李菲内蒙古农业大学导师易津正在美国访问。他收到李菲短信:“我想身后把眼角膜捐献出来,但捐献手续好像挺多,我父母办理不了,等您回来再说吧。”
    易津赶紧在网上查明捐献条件和流程,并通过短信告诉李菲。易津当时答应,回国后帮李菲联系此事,还问李菲需不需要学校帮忙。李菲表示:“知道流程后委托我家人就行了,不必麻烦学校。”
    之后,李菲的姐夫钟永为来到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填写《呼和浩特市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辗转于利用单位和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之间盖章。申请登记表盖章完成时,已是4月初。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杨俊清称,当时李菲身体情况不容乐观,自己提前协助联系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相关部门,避免了“各部门领导签字——科室盖章”的循环过程,办手续时间已被大大缩短。
    “办完手续后,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捐献的时候拿着这张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就行了。”钟永为说,“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另外两份由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保存。”
    4月30日,李菲的遗体前往殡仪馆后,母亲刘桂英将李菲遗体捐献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交给了李菲的导师易津和记者。
    随后,这位母亲别过头,不再对表格多看一眼:“我们留它还有什么用。”
    是否符合捐献条件?
    4月30日,得知儿子眼角膜被拒绝接收这一消息,刘桂英愕然:“如果说没有眼库无法取膜,那为什么还让我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盖章?如果说因为孩子的病是肿瘤影响捐献,那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
    记者在采访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业务处副处长李鑫后得知,呼和浩特市捐献者眼角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接收,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因具备冷冻条件接收眼角膜居多,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则因没有眼库,多在摘取后送往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的眼库,当院内有患者需求时再调用,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2012年6月16日新闻报道,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曾协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举行捐献仪式,将一位患有胰腺癌的男性捐献者的眼角膜取出,送往了北京同仁医院眼角膜库,使4位眼疾患者获益。
    根据卫生部的《眼库管理标准》,“患有因肿瘤压迫视神经的何杰金氏病及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以及淋巴肉瘤患者不得捐献眼角膜”,“恶性肿瘤特别是长期做放射治疗或长期应用化学治疗者”并不在其中。
    记者与李菲的主治医师金高娃确认,李菲所患病属于霍金奇淋巴瘤。根据规定,在允许捐献行列之内。
    李鑫也承认,肿瘤患者是否能捐献眼角膜尚属医学问题,但是眼角膜只是一个组织,不带任何神经,不会将患者的病传染到移植者身上。
    对此,记者在微博上咨询了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对方也表示李菲的眼角膜可以使用。
    对于眼角膜可能病变一说,李菲的导师易津质疑:“如果说眼角膜因病不能捐献,至少要拿出书面证明,医院和红十字会方面都无人前来验看遗体,如何判断李菲的眼角膜不能进行捐献?”
    红会和医院各有解释
    李菲逝去次日,记者以李菲同学的身份拨通电话,与当时协助李菲家人办理捐献登记的杨俊清取得了联系。得知李菲的死讯,杨俊清有些吃惊,但其认为捐献时间已经过期,“说啥都晚了”。
    据杨俊清介绍,虽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没有眼角膜库,但红十字会方面可以提前联系北京眼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不具备摘取条件,李菲家人需要在李菲死后及时与红十字会方面取得联系,由红十字会协调联系专家,以确定李菲眼角膜是不是符合捐献条件。
    杨俊清认为,李菲遗愿未能完成,与李菲家人未能及时联系红十字会有一定关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拒绝接收可能有其理由,具体说法需要5月6日上班后,具体咨询相关负责人才知道。
    记者在采访李鑫后得知,如遇紧急情况,捐献者家属可以通过红十字会联系医院,也可以直接联系医院,而医院通常会与红十字会进行沟通。
    根据呼和浩特红十字会在官网上公布的《呼和浩特市遗体捐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利用单位收到接收遗体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接收遗体。
    据刘桂英回忆,她4月30日8时许给金高娃打电话要求取眼角膜,半个小时后,金高娃称“与各个科室主任协议后一致决定”拒绝了捐献要求。
    5月5日,记者与金高娃取得了电话联系,金高娃说“当时接到李菲家长的咨询电话后,自己打电话给医务处,医务处联系了红十字会,得到‘不需捐献’的回复,此事并非院方决定。”
    随即,记者拨通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的电话,因分管人员休息未能得到回复。
    眼角膜化为灰烬
    李菲今年32岁,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2006级硕士,出生于呼和浩特农村,家中几亩土地,父母以种地为生。2009年5月李菲毕业论文答辩期间,被北京肿瘤医院确诊为霍金奇淋巴癌。
    忽染恶疾,李菲人生轨迹彻底改变……
    李菲病后,他的导师易津在校内多次为李菲筹款,先后筹得7万多元。李菲家人也多方借钱,欠下10多万元债务,李菲父亲李富贵在外打零工还债……
    在刘桂英眼中,儿子的脾气一直很好,得病的中后期还对着电视里的动画片呵呵笑。他从没有因病跟家人发过牢骚,耍过脾气。
    李菲一直对父母心怀歉意,认为自己拖累了这个家。据刘桂英回忆,李菲看不下父母高龄还为自己的医药费在外奔波,早想放弃治疗,却被老泪纵横的父亲李富贵喝住:“就算爸80了,也要背着你,做你的腿啊!”
    由于无法承担住院费,李菲一直在家养病,定期由姐夫开一辆二手小面包车,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内科进行化疗。
这些都是让李菲做出捐献眼角膜决定的原因,“大家对我这么好,我无以回报,把眼角膜捐出去也算对社会有所贡献”。
    在同学眼中,李菲读研三年总是那几件衣服,2003年“非典”检测校园卫生被消毒液呛出鼻炎,将已获批的助学贷款让给了农牧区的贫寒女同学,期末考试时期陪在同学病床前3天……
    在易津眼中,李菲家贫而不自卑,曾执意要还健康时从老师那里借的1000元钱。“那我哪能要啊!”易津感叹。
    易津有一块试验田,曾经安排了不少工人和学生管护,总是管护不善。交给李菲后,李菲将卷帘子、除草、看护等工作干的井井有条,“唯有他可以让我放心”。
    李菲生前致力草原环保,他跟随易津赴呼伦贝尔草原和锡林郭勒草原,对草原生态问题进行调研。他还是自然之友环保组织的成员,他的硕士毕业论文也是论证牧草在盐、旱、低温等逆境生长适应的规律。
    如果李菲未逝,他或许会为社会带来很多。
    如今,李菲生前想留下的眼角膜化为灰烬。家中十万多的债务、父母眼角的泪珠……却是李菲最不想留下的……
    截至发稿,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都没给李菲家人一个官方理由。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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