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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公示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技司[2016]476号

添加时间:2016-12-14 13:47 来源:新闻中心

原文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6年12月12日发布
原文链接:http://www.moe.edu.cn/s78/A16/s8213/A16_sjhj/201612/t20161212_291687.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2016年9月至12月,我司组织实施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命领域)五年定期评估。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经研究,生命领域156个参评实验室中,细胞增殖与分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2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茶叶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农业大学)等11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8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司提出。异议书须写明实验室名称、事实理由及异议提出主体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6301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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