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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协议

添加时间:2016-03-18 13:02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彭静 摄影:彭静

  3月18日上午,我校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2016年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协议。我校校长王万义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廉福生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意味着双方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层次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第一步就此展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合作试办“3+2”专科起点应用型本科专业,实现双方在实训条件、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资源共享,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按照协议内容,招生专业为动物医学,学制五年,均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前三年为高职(专科)学习阶段,后两年为职业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高职教育阶段列入高职招生计划,专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升入本科学习,列入本科计划。学生修业期满,经审核达到规定的毕业标准及授予学位条件,由我校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健,招生就业处、农牧与生物工程系负责人,以及我校副校长王春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兽医学院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双方在签字仪式前进行了座谈,就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教学团队、开展专业建设、学生日常管理、做好就业工作等合作办学的具体事宜交换了意见。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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