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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

添加时间:2013-03-08 15:54 来源:新闻中心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内政字[2013]29号),对在推动蒙古语文工作的繁荣进步、提高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增强民族团结、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100个单位和202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我校被评为“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教务处副处长金宝明被评为“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米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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