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题(一)
呼市赛罕区第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致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族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同志们: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呼市市委的安排,赛罕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九月至十一月底进行。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为全区统一选举日,选举赛罕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一月底前召开赛罕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赛罕区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换届选举是我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策性和法律性极强又牵动千家万户的群众性工作。搞好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区地处首府呼市东南部,区域内不仅有中央国家企事业驻呼单位,而且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较多、大中专院校聚集,地广人多,人口流动性大。因此,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诚挚地期望你们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学好《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和《呼市赛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白换届选举的起止时间;明白换届选举的法律程序;明白自己在换届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换届选举与经济建设和社和发展的关系。请您积极投身到选举活动中,主动参加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工作,珍视宪法赋予您的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庄严的一票。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首善之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
呼市赛罕区第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呼市赛罕区第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通告
呼市赛罕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选民登记,到10月22日截止。现通告如下:
一、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为赛罕区统一选举日,选举赛罕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凡在赛罕区辖区内的1994年11月12日以前出生的我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要进行登记。
二、凡在赛罕区辖区内的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和户口在赛罕区的居民,要积极主动到所在单位或选区进行登记。
三、凡外地来赛罕区辖区内工作、学习、培训、就医、探亲、务工、经商等人员,如本人要求就地参加选举的,可取得原居住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到所在选区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民资格。
四、有关选民登记的具体事项,可直接与所在单位或选区进行联系。
五、以上各项未尽事宜,按《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呼市赛罕区第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口号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公民应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5、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
6、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7、珍惜民主权利,认真参加换届选举
8、搞好换届选举,加强各民族团结
9、搞好换届选举,促进社会稳定
10、加强党的领导,搞好换届选举
11、搞好换届选举,促进赛罕区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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