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校2009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宣传咨询大会在我校举行
6月30日,由自治区政府征兵办、教育厅主办的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宣传咨询大会在我校新教学楼报告厅举行,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自治区征兵办主任乌建国、教育厅副厅长满达、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常柱、我校副校长侯晨曦等领导同志出席大会。
会上,侯晨曦副校长代表高校发言,内蒙古财经学院副院长杨平川介绍了学院开展征兵工作的经验。自治区征兵办主任乌建国、教育厅副厅长满达分别在大会上讲话。
据了解,今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享受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等多项优惠政策。 国家为鼓励高校大学毕业生入伍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优惠概括为8项内容:一是充分尊重和保护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权利,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体检、政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仍然可以选择就业。二是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一次性获得最高2.4万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三是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四是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的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五是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可以优先录取。六是服义务兵役的普通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学习,或者按相关规定报考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并在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七是退役后,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八是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高校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籍档案迁转手续。
宣传咨询大会结束后,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征兵办公室举行了现场咨询活动。
![]() |
![]() |
![]() |
![]() |
![]() |
![]()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