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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添加时间:2010-12-03 09:48:02 来源:新闻中心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全国贯彻实施《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我校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10月10日—11日,教育部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了全国艺术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等出席会议。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各省(市)教育厅分管艺术教育的副厅长、体卫艺处处长、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代表等参加了会议。大会总结交流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一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会上,作为被教育厅推荐上报的自治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我校被授予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始终按照《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积极学习世界的优秀文化艺术,有效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艺术教育的安排部署,形成了以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一大批艺术教育成果。
    通过实施品牌化战略工程,我校索伦歌艺术团在各级各类艺术活动和比赛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屡屡摘金夺银。特别是舞蹈团先后荣获了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和“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甲组二等奖和三等奖,确立了在区内学生艺术团中的领先地位。
责任编辑:赵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