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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新《环境保护法》宣讲进高校

暨“环保绿青城,使者在行动”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添加时间:2014-12-05 11:10:09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贾萌萌 李哲 摄影:杨康 檀璐 康华琪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12•4新《环境保护法》宣讲进高校暨“环保绿青城,使者在行动”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任福生,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田惜春,自治区团委副书记、自治区青联副主席陈晓东,我校副校长王春光出席活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峰主持启动仪式。来自全区11所高校的领队、青年环境友好使者、青年环保志愿者及内蒙古绿品园环保社团、内蒙古环保志愿者协会、呼市大学生志愿者团队、青城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会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任福生与陈晓东向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授旗。与会领导为11所高校赠送了新《环境保护法》。
    王春光在致辞中说,作为高校主体的大学生是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生力军,是共圆美丽中国梦的新力量。他希望广大学生以身作则、倡导先进环保理念,积极行动、践行绿色环保承诺,为努力建设一个林草丰茂、天蓝水碧、山川秀美、幸福和谐的美丽内蒙古,为共同构筑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任福生在讲话中介绍了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项目和内蒙古项目培训情况,指出本次启动仪式的举办将有助于调动青年志愿者保护环境的热情,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中来,肩负起宣传法治思想、践行环保事业的重要使命,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让生态文明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来自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的青年环境友好使者代表苏莹莹在发言中与大家分享了践行环保理念的感受。我校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生态环境学院牛凯带领现场青年志愿者郑重宣誓:自今日起,履行职责,积极践行环保;以己之长,传播环保知识,倡导绿色消费;从我做起,影响身边人,带动千万家……庄严的誓词下,每个青年环保志愿者的脸上都流露出献身环保事业的决心和信心。
    在室外展会现场,同学们不畏严寒积极参与活动。大家在知乎区参加新《环境保护法》和环保科普知识问答;在宣传区观看新《环境保护法》、绿色生活、低碳生活的展板及部分高校开展环保活动的展示;在实践区学习内蒙古绿品园环保社团分类回收和可回收垃圾利用价值的知识,在表演区欣赏环保宣讲、街舞等才艺表演。同时,35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和内蒙古工业大学“与马者”协会的青年志愿者们从我校出发,骑至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一路呼吁大家绿色出行、宣传环境保护,践行低碳生活。
    活动中,李静云为在场同学作了新《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她从“修法的时代背景”“新法和大学生关系”两方面介绍了新《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环保知识。她强调,大学生应该用自身的素养和文化,在网络时代的大潮中,利用网络发挥正能量,做知法懂法的青年,身体力行打造祖国碧水蓝天。
    来自内蒙古绿品园环保社团的高海博作为青年环境友好使者代表进行了环保宣讲。他介绍了我们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和生活环保常识,用国外的环保先例阐述了垃圾分类的好处。
    中国环境报社、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交通台等十余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据了解,“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主办,于2009年启动。“使者行动”在全国范围培训1000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之后每位青年使者至少再培训1000人,在全国范围内将会有至少100万公众参与到这个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环保实践活动中来。
    本次活动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团委主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我校生态环境学院和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团委(学生处)联合承办。目前,我校已有8名学生参加了自治区“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培训。在此次活动中,我校百余名学生踊跃报名参加了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现场招募。
 
 
 
 
 
 
 
 
 
 
 
 
 
 
 
 
 
 
 
 
 
 
 
 
责任编辑: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