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和赴台及举办
涉外活动计划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计划》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制订本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和赴台计划。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因公出国(境)从严控制。为保障我校2016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6年因公出国(境)、赴台及涉外活动计划,如未能纳入2016年因公出国(境)、赴台及涉外活动计划之内,将无法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因公出国(境)和赴台计划表》及《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涉外活动计划表》可从外事办公室主页下载,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23日前报送学校外事办公室(中加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ysfaodennis@ima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永胜
电话:4309307(9307)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因公出国(境)和赴台计划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涉外活动计划表
2015年12月18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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