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因长期生病或残疾等原因未能正常工作的职工
进行统计核查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4-22 17:42 来源:人事处 通讯员:李玉峰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加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内人社发〔2015〕7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单位现有因长期生病(2个月以上病假)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及考勤的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核查。
  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在职工本人自愿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下,学校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和程序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对经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根据鉴定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对不愿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应严格按学校考勤和岗位考核规定进行管理。
  请各单位认真核查,填写《长期生病或残疾等原因未能正常工作人员统计核查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学、教辅单位应经集体研究)审核签字后,于2015年4月28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玉峰   联系电话:4309305转7。
  特此通知
  点击附件下载表格:《长期生病或残疾等原因未能正常工作人员统计核查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彭静
阅读:

上一条: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学校校级党政领导定期接待大学生制度和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