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确保“五一”期间学校的稳定与安全,现就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安排好本部门的值班工作并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及相关重点要害部位,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严格登记查询制,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报保卫处和相关部门领导。
三、确保节日期间各类信息渠道的畅通,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扣压或拖延上报时间;节日期间如需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履行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四、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强调节日期间学生游玩及各类活动的安全问题,提醒学生注意回家及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学院领导要深入学生宿舍,杜绝节日期间学生酗酒滋事情况发生。
五、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状内容要求,妥善保管所属消防器材和设施,对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要加强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防火期学校的安全。
六、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请于4月30日前报保卫处备案。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活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保卫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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