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力内蒙古——我为醉美家乡代言”微视频大赛的征集通知
活动主题:“活力内蒙古——我为醉美家乡代言”微视频大赛
活动简介:每个人谈起自己的家乡,总有值得你自豪的地方,或是一处美景,或是一座建筑,或是一道美味,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当地独特的民风民俗,只有生活在当地的人们才最能表达这份独特。现在就拿起你的手机或摄像设备,记录你家乡的一情一景,一人一物,成为自己家乡的最佳代言人。
“活力内蒙古——我为醉美家乡代言”微视频大赛作为全区大型公益文化活动,旨在通过微视频作品的创作和展示,让更多的人了解内蒙古的风土人情,宣传内蒙古的发展变化,把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用影像传播出去。
主办单位: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方新报社、内蒙古网络文化协会、正北方网
征集时间:2014年11月5日~2015年2月15日
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万元
最佳创意奖2名:奖品价值3000元
最佳剧情奖3名:奖品价值2000元
最佳人气奖5名:奖品价值1000元
最佳参与奖10名:奖品价值500元
参赛作品要求:
1.以展现家乡美为主题,可以从家乡的美景、美食、建筑、街巷、人物、风俗等作为切入点,以小见大,来表达醉人的家乡之美。视频要求条理清晰,情节完整;
2.FLV、MP4、MOV、3GP格式均可;
3.参赛选手可以使用单反相机、摄像机、电影机等专业器材进行拍摄,建议使用1080P(1920×1080像素)以上分辨率进行拍摄,并且通过后期剪辑软件进行制作。或者用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摄像头等各种非专业拍摄器材进行拍摄,建议使用720P(1280×720像素)以上的分辨率进行拍摄,通过“视频编辑器”等手机APP软件进行剪辑和制作,参赛作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同一参赛者(个人或团体)最多可以提交3部作品;
5.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制作,如有抄袭剽窃等行为,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流动流程:
1、上传作品(2014年11月6日~2015年2月15日):参与者登录活动页面提交参赛作品及个人信息;
2、初选(2014年11月6日~2015年2月15日):主办方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入对围作品进行提交展示;
3、投票(2014年11月6日~2015月2月15日):作品征集开始后,网友即可通过投票页面对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并选出最佳作品奖1名,最佳创意奖2名,最佳剧情奖3名,最佳人气奖5名,最佳参与奖10名,获奖作品将在活动页面公示;
4、获奖名单公布;获奖名单将在《北方新报》、活力内蒙古网站以及其他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并通过参赛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获奖者领奖事宜。
投稿方式:请将作品上传至活力内蒙古官方网站(http://wsp.hlnmg.com)或者发送邮件至zmhometown@foxmail.com,并且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对作品进行一个简短的说明,如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等简要介绍。
技术服务:快鸟微电影工作室
咨询电话:15248127535 0471-6659613 联系人:靳 敏
北方新报社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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