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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方案

添加时间:2014-12-13 13:22 来源:组织部 通讯员:王雁

   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14]59号)精神,校党委决定2015年1月15日左右召开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就民生活会征求意见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求意见形式
   通过召开党代表、教代会代表、人大政协党外人士代表、离退休同志代表、学生代表等5类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在征求对本单位意见时一并征求师生员工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内容
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对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听取对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意见。
三、座谈会时间安排

序号

座谈会参加

范围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1

党代表

12 16 上午900

三楼会议室

侯晨曦

高兵

2

教代会代表

12 16 上午900

书仲会议室

哈斯巴根

赵云虎

3

人大、政协、党外人士代表

12 16 上午900

四楼会议室

邬建刚

史晴

4

离退休同志

代表

12 17 上午900

离退休处

会议室

郑俊宝

王继成

5

学生代表

12 17 上午900

书香会议室

侯晨曦

王雁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征求意见时间由各单位自定,征求到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于12月25日前汇总后报组织部。
四、意见反馈
   通过座谈会和各单位征求到的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个人的意见和建议由组织部整理、汇总、分类后,通过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给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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