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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添加时间:2019-12-05 22:41:44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张星宇 杨泓 摄影:李扬 李雪杉 靳晓飞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学校围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开展了模拟法庭剧、宪法演讲比赛、集中法制宣传、主题团日和主题班会等系列活动。

上午,由党委宣传部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协同呼和浩特市海关法规处举办了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由法学专业的学生们组成的志愿者与海关的工作人员共同为我校师生宣传宪法知识、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师生树立法治理念。

下午,林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各学院、各班级以团日活动、主题班会、集体宣誓等形式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专题活动。同学们积极回答宪法相关问题,纷纷表达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掌握,并通过活动进一步了解了宪法和国家宪法日,拓展了解国旗法、国歌法,进一步培养青年学生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晚上,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在我校东区逸夫楼举行。通过初赛、复赛,共有8名选手进入决赛。比赛过程中,有的选手慷慨激昂地分享自己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有的选手从宪法的含义开始,用案例剖析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有的以宪法小故事为开端,阐明了宪法的重大意义。选手们用质朴的语言讲述着他们对宪法的理解,表达了自己内心对宪法的敬畏之情,给在场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最终,2017级法学二班的宋瑷琦受到评委的一致认可,获得一等奖。

模拟法庭剧《校园贷之伤》在演讲比赛后上演,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自己完成故事的策划、演出和案情的分析、辩论等。故事中,被告人张明谎称自己是名校贷、优分期等公司的代理,以帮助这些公司刷单为由,欺骗被害学生刘辉、杨乐,让其在这些公司办理贷款以及分期贷款买手机、电脑等业务,张明变卖之后将这些钱用于给学生好处费、分期为学生还款和自己高额消费。随后,被告人张明为了催收贷款,非法拘禁和殴打刘辉,并盗窃了刘辉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和现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张明犯诈骗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刑期12年,并处罚押金20万元。本次模拟法庭向学生们讲述了校园贷的危害,有利于让大学生对校园贷保持警惕,提示大学生要理性消费,不攀比,不爱慕虚荣。同时,庭审现场的亲身体验也向学生展示了法律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更激励学生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学校以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让宪法看得见、摸得着、找得到,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为打造法治校园提供有力支撑、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王丽 审核人:王忠东 阅读: